关于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第七届“法在心中”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 |||
|
|||
关于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第七届“法在心中” 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学区及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着力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引导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青少年中组织开展第七届“法在心中”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维护宪法权威 共筑法治青春 二、参加对象 全市青少年学生 三、活动时间 第七届全市青少年“法在心中”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自2017年12月开始至2018年2月28日。 四、活动内容 以青少年学生需求为导向,以学习宪法为主要内容,以“宪法好声音”朗读活动为主要形式,以“我身边的宪法法治故事”为主题,以青少年独特的视角,将学到、看到、听到的法治故事用充满正能量的语言进行朗读分享。 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班(队)会、晨会等时间,广泛发动师生积极采用微视频、广播等形式参与朗读活动,并举行校级集中性朗读分享会。各学区要督促辖内学校全面开展此项活动,并择优推荐学生参加市级“宪法好声音”朗读比赛活动。市级比赛相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赛名额和报名时间 1.参赛名额:清江和北白象学区小学、初中各2名;大荆、虹桥和柳市学区各4名;城区学区各7名。各高中1-2名。 2.报名时间:各学区和高中于2018年1月16日前将《乐清市中小学“宪法好声音”朗读比赛报名表》(附件)交市教育局学生科。 (二)参赛要求 参赛学生朗读稿必须为朗诵者原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紧扣主题。做到仪态自然、大方、得体,表情丰富,普通话标准。朗读时长3-4分钟以内,鼓励各类有创意的表演形式。 (三)评选方式 小学组、中学组分别选出5名优胜者,成为全市“十佳”宪法朗读小使者,对于踊跃参与活动的学校和相关单位给予鼓励。同时,全市将推荐一名宪法朗读小使者参加全省2018年3月举行的第七届“法在心中”——宪法好声音朗读分享会文艺直播汇演展示,与名主播宣传宪法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法治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法在心中”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我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的具体实践,也是“全民学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宪法学习宣传,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力争校校有行动,中小学生广泛参与。 (二)树立意识,设置好课程。各学校要根据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与体系,利用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在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教学中,结合《宪法在心中》等读本的学习,有针对性地渗透宪法教育,保证法治教育时间。 (三)周密安排,通力合作。各学校、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等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方案,抓好落实。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企业单位参与、支持青少年“法在心中”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各中、小学校要将此项活动作为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形式,抓好具体落实工作。 附件:乐清市中小学“宪法好声音”朗读比赛报名表附件:乐清市中小学“宪法好声音”朗读比赛报名表.doc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司法局
乐清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