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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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明办〔2018〕41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学区: 根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关于印发<温州市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文明委〔2018〕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原先29所“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的基础上,新增4所“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共计33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市“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名单 (一)新增4所“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名单 城东街道:育英寄宿学校小学分校 城东街道:外国语学校 白石街道:白石中雁学校 翁垟街道:翁垟第四小学 (二)原有29所“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名单 虹桥镇:*虹桥镇第一小学 大荆镇:*大荆镇第一中学 柳市镇:*柳市镇第五小学 淡溪镇:*淡溪镇第一小学 北白象镇:*北白象镇第二小学 雁荡镇:*雁荡镇第五小学 乐成街道:乐成第二小学 城东街道:城东第一小学 城南街道:丹霞路小学 城南街道:建设路小学 城南街道:城南第一中学 盐盆街道:盐盆第一小学 柳市镇:柳市镇第十小学 白石街道:白石小学 磐石镇:磐石镇小学 天成街道:天成小学 石帆街道:石帆第三小学 虹桥镇:虹桥镇第二小学 蒲岐镇:蒲岐镇第三小学 南岳镇:南岳镇第一小学 清江镇:清江镇第一小学 南塘镇:南塘镇小学 芙蓉镇:芙蓉镇雁湖希望小学 岭底乡:岭底乡岭底学校 大荆镇:大荆镇第一小学 仙溪镇:仙溪镇第一小学 智仁乡:智仁乡寄宿小学 湖雾镇:湖雾镇小学 龙西乡:龙西乡龙西学校 (注:加“*”的学校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 二、考评细则 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学区要把“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作为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未成年人课余生活、培养健康生活方式的有效载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部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明确落实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要抓紧制定“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在活动场地、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经费等各方面为学校提供支持和帮助,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群众基础广泛、组织网络健全、工作方式灵活的优势,积极参与“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新增的“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负责人要发挥主体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程序、项目和标准,优化课程设置,规范各类辅导员岗位职责、聘用、培训管理制度和财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活动,努力创出学校特色。 3.突出典型示范引领。6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少年宫学校要积极发挥示范作用,争建示范“乡村学校少年宫”。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培育辖区内的“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实现“一宫一品”。 4.着眼于“春泥”的互促互动。各乡镇(街道)、学校要推动“春泥计划”与“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在场所阵地、资金投入、设施设备、师资队伍、课程设置、活动开展等方面的共享共建,优势互补,实现“春泥计划”与“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发展,共同促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丰富农村未成年人课余校外的精神文化生活。 5.开展年度竞赛活动。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将根据《乐清市“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考评细则》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在全市各“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开展年度竞赛活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来表彰先进,形成你争我赶、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促进全市“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工作不断发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6.做好台账信息工作。各“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要高度重视活动台账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到专人负责,确保资料的齐全、规范,准确反映工作成效。要及时报送动态信息,尤其要重点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主要节日、寒暑假期间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请各“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将活动动态信息及时报送市文明办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科,联系电话:61882253,邮箱:wmbwcnrk@126.com。同时,要及时报送浙江省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网站(http://xcxx.qsng.cn),浙江省乡村学校少年宫网站联系人:张翼翀,联系电话:0571-85771263,13357104433 邮箱:hzyuyi@188.com。 7.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市文明办将“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情况纳入城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数测评、文明乡镇、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单位、学校优先进入先进单位考核范围。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定期对“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所依托学校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资金补助、评先评优方面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乐清市“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考评细则 乐文明办〔2018〕4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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