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政〔2018〕37号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本研训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乐清市第二批校本研训示范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乐教政〔2018〕27号)精神,市教育局组织认定评估组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了评估考核,经材料复核、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价,认定市中心幼儿园、蒲岐镇中学、北白象镇第三小学等3所学校(幼儿园)为乐清市第二批校本研训示范学校。 希以上学校(幼儿园)按相关文件要求,以更高的标准积极开展校本研修工作,并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乐教政〔2018〕37号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乐清市第二批校本研训示范学校认定结果的通知.doc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