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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日报】乐清市全面推行“县管校聘”
发布日期:2018-07-0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温州日报全媒体 卓扬 7月1日,乐清市启动“县管校聘”首轮跨校竞聘,首轮跨校、本校竞聘、二轮跨校、组织调剂等阶段式四轮竞聘将耗时两个月,预计于8月20日结束。2018年,乐清市在总结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相关政策,并在乐清市全面推行。

“县管校聘”是对全体公办中小学教师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有效机制。2016年,乐清市被确定为“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地区。2017年,该市在柳市、清江学区进行了“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初步建立起竞聘上岗、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初步解决了初中超编、在编不在岗、后勤教辅过多、中层超配等结构性矛盾问题,取得良好成效。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乐清市教育局将着重围绕“销超编、调结构、激活力”三方面在全市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

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中,乐清立足本市情况制定出了“五完善”的全面推进方式。在交流制度完善方面,除了规定设置一定的岗位用于教师跨校竞聘,也对农村学校的交流做出竞聘要求。从2019年开始,新招聘的城镇学校教师任教满6年的必须跨校竞聘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从2020年开始,城镇义务教育教师在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应具备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

在完善退出机制方面,乐清市对于通过竞聘未上岗且不服从学校和市教育局统筹调剂、上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安排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对于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调整到新工作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待岗培训时间满12个月仍未聘等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同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此外,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完善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完善中层聘任办法,规定每年度要对中层干部进行一次履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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